Sunday, November 25, 2012

notes to self.

受病魔侵擾,人變得極不理智。
再加上心理壓力之大, 無法承受下亦變得極不冷靜。
心理生理雙雙下跪求饒,我亦無奈放下課本好好休息。

but actually, what is the worst that could happen?

假如我拼了老命也未能入讀法律系,只能屈居於英文系,so what?
大不了4年內盡自己所能爆GPA,搏入JD門欖。
若然事敗,天註定我非做律師的材料,亦無絕人之路。

但假如身體未能康復,就真的甚麼也沒我的份子了。

keep calm and carry on.

Friday, November 16, 2012

命硬

一樣的愛。
你的是關係,我的是生活方式。
你的是感情,我的只有性。
你的是人權,我的是特權。
你的對社會有益,我的破壞道德倫理。

近來無力感極重。
世界上不公平的事何其多。
或許早應接受。
然而一直不甘心於變得麻木。

“命硬“的歌詞其實在說同志。
面對強權,也許只能誓死維護個人自尊及原則命硬地撐下去。
我,等得起。


他反對就反對 亦都跟你愛下去
猶如在大戰炮火裡 毫無懼色衝過去

二百年後再一起 應該不怕旁人不服氣
團圓或者晚了廿個十年 仍然未捨棄
換個時代再一起 等荊棘滿途全枯死
這盼望很悠長 亦決心等到你 等得起




Monday, November 12, 2012

反對同志平權理據之邏輯謬誤。

近日聽了很多很多反對聲音,發現不少反對同志平權的理據,邏輯都亂到不行。
現綜合各理據,逐點指出其邏輯謬誤。



1.我唔贊成同性戀,咪會比人告?

不贊成與歧視之差別甚遠。
我不贊成他人吸煙,並不代表我會發表煽動憎恨煙民的歧視言論。
不贊成,不是歧視的藉口。
不代表你可以給予其不公平待遇,不代表你可以用言語或人身攻擊他。
歧視都是錯誤的,這是毫無疑問的。

2.同性戀者得果少少人,何必動搖成個社會立法呢?

人權不會因為只關乎小數人而不應該去保障。
一個公義的社會是由大多數人去尊重少數人,而並非少數服從多數。
何況人人都應該是平等的,這是每個人生而享有的應有待遇。
無論甚麼身分也如是。

3.有人會扮同志,得到額外福利,因此唔應該立法。

此理據如同因為有人會騙取綜援,而取消整個綜援制度。
怎可以因為一些假設、極小數的例子,而放棄一個如此重要、關乎基本人權的條例呢?

4.通過諮詢,就等於會立法。連諮詢內容都講到咁模糊,贊成左,市民中左伏,已經太遲啦。

前句: 其實諮詢真的只是政府聆聽民意、於各立法及行政議題尋求共識的一種方法。
若然諮詢等於會立法,那麼諮詢用處何在? 倒不如直接立法吧。
後句: 諮詢內容中描述如何保障性傾向歧視法不詳細是不無理由的。因為就是要通過諮詢,才能尋求共識,訂立究竟如何保障、如何立法。這,正正是諮詢的用意。

5.歧視難定義,不應立法。

這句很容易就可以反駁完畢。
若然是如此難定義,何以香港已經出現4條歧視法,然後多年來有沒有人提出要推翻,或仍然強烈反對呢?

6.反性傾向歧視法會造成言論自由受壓。

歧視的言論根本就不應該存在。立法限制,是理所當然的事。
此理據如同認為誹謗會造成言論自由受壓。
誹謗根本就是錯誤的。
歧視言論和誹謗皆造成心理創傷,怎可以與言論自由混為一談!

還有很多"精彩"言論,可以讓我練習邏輯思維能力。
但時間有限,暫時寫6點。日後定會繼續更新。

Sunday, November 11, 2012

打開衣櫃。



im so proud of her.
終有一日,我們都可以打開衣櫃,活在彩虹下。

Wednesday, November 7, 2012

被消音。

最近口腔裡出了點小毛病,說話有點困難,感覺像被逼消音

今天,何秀蘭議員於立法會動議同志平權公眾諮詢議案。
最後,在分組投票機制下被否決。
(直選分組21贊成,8票反對; 功能組別10票贊成,17票反對)
可見同志在社會討論層面生存空間何其狹小。
只是公眾諮詢一個卑微的願望,也被拒絕。
同志的存在被否定,同志的聲音被消音

著實有點憤概。
怒的是明光社為首團體以聖經、"道德"之名抹黑同志。
昨天晚上聽到明光社總負責人蔡志森於電台節目中,理直氣壯地反問: "難道要告訴別人異性戀者跟同性戀者無分別、無問題,都是平等的嗎?"
多年來對於恐同攻擊日漸麻木,但那一句簡直刺中我心頭。
似乎他們都忘了同志也是人。
只要是人,無論大家有多不同,也應當享有平等的機會及權利。這是每個人生而享有的人權。但在蔡志森的角度,同志為不堪的濫交性愛狂,連人一字也不符合吧?
另外,節目中有一個聲稱為家長代表的女士,開始第一句就如不少恐同人士拿這一句作擋箭牌: "我身邊都有很多同性戀的朋友!",其後就訴說她如何慌張於自己的孩子被"同性戀是沒問題"的知識洗腦。那一刻,我真的很想說,如果你的孩子是同志,你還會怎麼說話?

今天立會辯論議案時,未能觀看過程。稍後政府網頁會上載影片及文字的會議紀錄。
但從facebook的動態消息上,得知張宇人議員竟然以有人會冒充同性伴侶謀取福利作其反對理據。
我心想,同性伴侶根本連福利都沒有,而且同志們並非在爭取任何"福利",而是每個人應有的人權和尊重,何來福利可言?

不過也算是有點感動。
看到議題得到社會上不同人士公開發聲支持,我只能冀望同志的世界在社會上透明度越來越高,討論聲越來越大。然後大家最後得出一個結論: we are all humans, thats all.

啊,另外,obama當選了。
美國幾個省份有關同性婚姻的條文也順利通過。
其實結果意料之內,GOP仍然死口認定是hurricane sandy令romney被擊敗。
明明是GOP對女權及經濟政策不合理,自然得不到選民支持。

若然香港是民主社會如美國,功能界別被廢除,同志的路便更好走了。